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与公共服务供给新内涵相契合,理解市域社会治理对于公共服务供给的价值意蕴是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适应我国新时代主要矛盾变化的必然选择。
市域社会治理丰富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目前为了弥补单纯依靠政府或是市场治理导致的“失灵”,越来越多的供给主体参与到了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中来,并且逐渐形成了以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力量合作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总书记强调“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行动目标的提出进一步说明了未来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将更加突出强调“多元参与”,体现社会治理“自治”的核心内涵。因此,市域社会治理丰富了公共服务供给主体,进一步印证了对多元主体参与社会自治的驱策。
市域社会治理拓宽公共服务供给范围。市域社会治理将治理的范围和层级扩大到覆盖农村并连接城乡,进一步突破县域社会治理的局限性,更好发挥大中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进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联动发展。新型城镇化速度的不断加快意味着未来无论是人口密度还是经济密度都将进一步向城镇集聚,公共服务资源也相应向城镇集中。因此,市域公共服务的供给范围进一步拓展到覆盖城乡、联结上下、协调区域,体现在城市优质公共服务向乡村的转移,区域优质公共服务向周边的辐射,从而确保更多的公共服务红利惠及人民。
市域社会治理转变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突出强调“智能化”发展理念,通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共服务供给的精准性。市域社会治理的智能化发展理念契合了公共服务供给的可及性要求,强调市域范围内公共服务供给的精准性。实现市域公共服务精准供给的重点在于对公共服务需求的识别以及供给结果的反馈,避免“大水漫灌”式供给,坚持“精准施策”,以此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作者系中共西安市委党校管理学教研部教师)